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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普陀:12字工作法调解43案
来源:检察日报发布时间:2012年06月28日作者:

    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近年来积极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社会矛盾纠纷“大调解”机制的对接工作,自创“十二字工作法”,2010年11月至今共受理调解案件47件,调解成功43件,涉及金额163万元。

  普陀区现有人口130多万,是外来流动人员滞留地和上海中心城区居民的疏导区,社会管理难度大,各种矛盾叠加,信访量不断攀升。普陀区检察院于2010年11月成立检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检调对接工作办公室,在上海市率先与司法行政部门会签《关于实施检调对接工作的暂行规定》。该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检察环节的积极作用,同时通过积极探索,在全院逐步形成“强意识、重规范、抓源头、清积案”十二字工作法,妥善化解社会矛盾。

  今年3月,王某因琐事与蔡某发生争执,将蔡某砸伤,蔡某经鉴定构成轻伤。王某父母来到普陀区检察院,咨询批捕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。控申接待人员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性,第一时间通告检调对接工作办公室。办公室检察干警及时与侦监部门取得联系,对是否符合检调对接条件进行综合评估,并围绕是否存在不予批捕的可能性与案件承办人充分沟通,达成共识。

  随后,侦监科承办人将检调对接工作的性质、意义及有关权利义务明确告知案件双方当事人,了解双方调解意愿。在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,并向该院递交检调对接申请表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后,检调对接工作办公室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,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一次性支付损害赔偿金8万元。随后,普陀区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不批捕决定,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。

  在整个检调对接的过程中,该院各相关部门都本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出发,强化程序意识,规范办案,严格遵循相关程序,防止因工作不规范而形成新的信访案,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。